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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2019年10月26日 11:41  点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9〕511号)及四川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68号)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开展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类型

1.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层次:专科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招生代码:5141

二、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1.招生专业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400名,其中:退役军人计划 260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计划140名。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学费标准(元/年)

招生计划(名)

小计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合计



400

260

140

1

服装设计与工艺

580410

4100

50

20

30

2

应用电子技术

610102

4100

60

40

20

3

酒店管理

640105

3700

80

40

40

4

电梯工程技术

560308

4100

60

60

0

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4100

60

40

20

6

物流管理

630903

3700

90

60

30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2.就读地点:

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祥福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红路889号)。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籍(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下列几类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学籍资格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考生所报专业,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身高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建议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4.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

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省统一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报名考试须缴报名考试费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外省籍考生须到出具劳动合同证明的公司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1.考试形式

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笔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满分350分。

2.考试内容

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满足职业技术技能学习最基本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字表达能力、计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面试+专业基础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100分,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职业取向、职业适应能力等;专业基础技能测试100分,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基础技能。

3.考试时间

试形式

2019年11月23日

9:00-11:00

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

13:00-17: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4.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

五、招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择优录取,低于控制线不予录取。

2)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退役军人的招生计划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招生计划不能互调。

4)若出现同类(退役军人为一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为另一类)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情况时,是否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将根据省招委、省考试院的最新规定,由学校研究决定。

5)考生必须全部参加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才是有效成绩。

2.免试生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提出免试申请及相关材料。经省教育厅、省考试院资格审查、我校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3.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进程安排

1.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填报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学校专业调配,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

2.资格审核:11月5日—11月8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对四类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考生应在 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17:00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4.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和考生信息。

5.11月22日 8:30-17:00,考生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报到。报到时,考生须完成以下程序:1)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2) 核发准考证、3)签订考试、录取承诺书、4)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复印件、5)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11月23日 9:00-17:00 ,进行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7.11月28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8.11月29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各类录取控制线、各专业拟录取线。

9.11月30日至12月5日,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12月5日下午4:00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10.12月10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准备好新生入学资料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及学习形式

1.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的学员基本学制为 3年,按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教学,最短修业年限为3 年,最长为6年,录取后考生有转专业需求,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当年该类人员招生专业中进行转专业。

2.学习形式:采取脱产全日制教学形式,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

3.学生管理: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系列相关规定进行。

4.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违规处理

1.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2.凡在招生测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组织保障及工作原则

1.组织保障:

1)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3)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实施监督。

2.工作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十、其它须知

1.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全日制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2)住宿费:宿舍为7人/间,住宿费为1000元/年•人。3)代收服务费:(1)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据实结算;(2)体检费50元;(3)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20元/人•年(自愿购买);(4)生活用品费: 532元/人•套(自愿购买)。

2.奖助贷补免措施: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

3.新生体检: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换录。

5.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本章程未尽事宜见学校招生网。所有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十一、联系部门及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6080753、87843209、87846405(传真)

监督电话:028-87843483

咨询QQ:458072049、453088415

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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