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8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 “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8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8年“9+3”单独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招生类别 |
1 |
5804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100 |
轻纺食品类 |
2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700 |
旅游服务一类 |
3 |
650101 |
艺术设计 |
6000 |
文化艺术类 |
(三)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下达。
三、报考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考时间及方式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4月25日8:00至27日17:00,通过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的“9+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http://zs.cdtc.edu.cn),并网上缴费。
2、考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只能选择在我校招生3个专业中1个专业填报志愿。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下载《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9+3”单独招生报名表》,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5月9日前在学校网上公布,只有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藏区和彝区考生分别命题,分别组织考试。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中职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轻纺食品类 |
要求学生具备基本制版能力,可以进行基础样板的配置(如根据款式绘制领、袖、口袋等部件样板);能够熟练使用工业平缝机完成一定质量要求的基本缝型的缝制(包括平缝、扣压缝、来去缝、包缝等基础缝型),或根据工艺要求完成简单部件的缝制。 |
2 |
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测试学生对旅游酒店服务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学生对酒店服务业的适应性与服务意愿。测试内容包含:酒店服务仪容仪表、沟通交流能力、普通话及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及中餐服务基本技能。 |
3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文化艺术类 |
以术科(素描)考试成绩记为技能测试成绩 |
轻纺食品类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时,请自行准备打板工具:铅笔、橡皮、直尺(50㎝左右)、圆规、锥子、剪刀(能剪布即可)。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8年5月12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路186号)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
4、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2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8年4月25日8:00至27日17:00,普通类“9+3”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并网上缴费130元。
(二)2018年4月28日至5月9日,普通类“9+3”考生资格审查确认。
(三)2018年5月9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五)2018年5月11日,8:30-17:00,公布名单上的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
1、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面向民族地区“9+3”高职单招普通类招生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六)2018年5月12日9:00-18:00,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
(七)2018年5月17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2018年5月17日下午4: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就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八)2018年5月19日,学校网上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线。
(九)2018年5月19日-25日,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5月24日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十)2018年5月28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一)2018年6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除本办法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校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已录取进入高职学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公布为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6080753、87846405(传真)
监督电话:028-87843483
咨询QQ:458072049、453088415
学校招生网: http://zs.cd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