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对我校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分类、分专业录取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5月7日—5月13日
招就处电话: 028- 86080753 87846405(传真)
纪检监察电话:028-87843483
特别提示:
1、拟录取考生中有放弃录取的,请考生下载附件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于5月10日前交回或者传真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2、由于我校是按照分类、分专业划定录取线,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允许转专业,
3、5月14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于6月上旬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分类、分专业拟录取线,拟录取考生名单》
附件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